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危老條例容積獎勵申請案例實務分享

危老條例容積獎勵申請案例實務分享

來源:2018 臺北市都市更新學會 都市更新系列講座 12(2018.03.23) 講者:陳昶吉總經理(昶欣顧問)、陳燦榮建築師、楊謙柔博士 用途:了解《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》的申請流程、容積獎勵項目及實際案例

危老條例適用範圍

適用對象包含危險建築物老舊建築物兩種(須位於都市計畫範圍內):

危險建築物

  • 經建築主管機關依建築法或災害防救法通知限期拆除、逕予強制拆除者
  • 結構安全性能評估結果未達最低等級者
  • 包含:海砂屋、紅/黃單建築、耐震能力未達標準之建築

老舊建築物

  • 屋齡 30 年以上經耐震安全性能評估未達一定標準,且改善不具效益者
  • 耐震能力未達一定標準:依條例第三條第六項所定辦法評估結果為最低等級
  • 改善不具效益:評估結果為建議拆除重建,或補強經費超過重建成本二分之一

例外

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指定具有歷史、文化、藝術、紀念價值者,不得申請。

申請程序

  1. 擬具重建計畫
  2. 取得重建計畫範圍內全體土地及合法建築物所有權人同意(100%)
  3. 向地方主管機關申請核准後,依建築法令申請建築執照

申請時間:應於 116(2027)年 5 月 31 日前提出申請。

容積獎勵

容積獎勵最高可達建築基地 1.3 倍之基準容積1.15 倍之原建築容積

獎勵項目明細

申請項目 容積獎勵
原建築容積高於基準容積者獎勵 10%(或依原建築容積) 10%
經建築主管機關依法通知限期拆除或強制拆除者 10%
經結構性能評估結果未達最低等級者 8%
屋齡 30 年以上,耐震能力未達標準且改善不具效益或未設昇降設備者 6%
建築基地退縮淨寬 4 公尺以上建築 10%
建築基地退縮淨寬 2 公尺以上建築 8%
取得耐震設計標章 10%
住宅性能評估第一級 6%
住宅性能評估第二級 4%
住宅性能評估第三級 2%
3 年內提出申請(時程獎勵) +10%

限制

  • 依本條例申請容積獎勵者,不得同時適用其他法令之容積獎勵項目
  • 可再申請容積移轉,但不能申請其他法令(如都計、都更)的獎勵

合併建築規定

  • 合法建築物重建時,得合併鄰接之建築物基地或土地辦理
  • 但鄰接之建築物基地或土地面積,不得超過該建築物基地面積
  • 合併土地超過 1,000 平方公尺部分,不適用獎勵

稅捐獎勵

階段 優惠
重建期間 免地價稅
重建後 2 年 地價稅、房屋稅減半
重建前合法建物所有權人未移轉 延長房屋稅減半至售出(最多 10 年)

都市更新 vs. 簡易都更 vs. 危老條例比較

項目 都市更新條例 簡易都更 危老加速重建條例
基地規模 1000m² 以上 500m² 以上 無限制
獎勵額度 50% 20% 30%(+10%)
同意人數 土地 2/3、建物 3/4 100% 同意 100% 同意
審查時程 2 年以上 8 個月以上 45 天
稅捐優惠 免地價稅 + 減半 + 土增稅契稅減徵 40% 免地價稅 + 減半
補助 事業+權變 580~630 萬、整維/電梯 1000 萬 房屋健檢初評 60008000 元、詳評 2040 萬元

實際案例

案例 1:新北市板橋區文化段(全國首案)

  • 基地面積:3,113 m²
  • 重建前:29 棟,2~5 層樓磚造及 RC 建築物
  • 重建後:1 棟地下 4 層地上 25 層電梯集合住宅
  • 退縮 4 公尺以上,納入綠建築、耐震設計及無障礙設計
  • 民國 106 年 11 月 28 日核准

案例 2:新北市板橋區江子翠段(新北第二案)

  • 基地面積:1,773 m²
  • 重建前:9 棟,3~4 層樓 RC 建築物
  • 重建後:1 棟地下 4 層地上 14 層電梯集合住宅
  • 納入綠建築、智慧建築及耐震設計
  • 民國 107 年 2 月 13 日核准

案例 2 容積獎勵組合(共 40%)

  1. 30 年以上結構安全評估:8%
  2. 退縮:8%
  3. 結構安全性能第三級:2%
  4. 銀級綠建築:6%
  5. 銀級智慧建築:6%
  6. 時程獎勵:10%

審查流程

臺北市

三種途徑依建物狀態分流:

  1. 經都發局依法通知拆除/補強之合法建築物
  2. 屋齡未達 30 年之合法建築物(有使用執照)
  3. 屋齡 30 年以上之合法建築物

均需經結構安全性能初步評估(甲/乙/未達乙級),再依結果決定是否進入詳細評估。

新北市

起造人擬具重建計畫 → 城鄉發展局受理 → 審查文件 → 限期補正(第一次 30 日、第二次 15 日)→ 核准重建計畫 → 簽訂協議書

建設業適用提示

  • 危老條例是小基地開發的重要工具,無基地規模限制、審查僅需 45 天
  • 時程獎勵 10% 有截止期限,須注意申請時效
  • 合併鄰地可擴大基地但面積限制嚴格(不得超過原基地面積、超過 1000m² 無獎勵)
  • 100% 同意門檻是最大實務挑戰,需要完善的地主整合策略
  • 可與土地開發部門的可行性評估模型結合,試算危老獎勵後的容積與收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