因為無法事先取得所有權人身分證、權狀影本資料,簽約時注意事項如下: 先核對所有權人ID基本資料是否與合約相同 再次核對土地使用同意書的土地標示、使用面積及所有權人基本資料 告知合約地址是雙方通訊地址、若要寄另外通訊地址請加註 提供土地、建物所有權狀(影本)、所有權人身分證(影本) 提供土地及建物第一類謄本(影本)、地籍圖謄本(影本) 印章及騎縫用印清楚 新北市都市更新契約注意事項